新浪网友21988083定制的投诉
五菱之光新能源销售出厂库存车未告知
新浪网友21988083
2026-03-15 09:06:00
已回复
投诉车款:舒适型
问题类型:销售欺诈(出售库存车)
问题详情:
投诉:4S店隐瞒库存车,以新车名义销售,涉嫌消费欺诈。本人于2026年3月7日在东莞市4S店购买五菱品牌五菱之光EV车型。购车时,销售人员未告知该车辆为库存车,合同中也未标注生产日期及库存状态。提车后查验车辆铭牌,发现其生产日期为2025年5月,距购车日已库存10个月(行业惯例:燃油车超过6个月、新能源车超过3个月即视为库存车)。4S店刻意隐瞒关键信息,未履行告知义务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,属于消费欺诈行为。库存车存在油液老化、电瓶亏电、轮胎老化、橡胶件劣化等安全隐患,严重影响用车安全与车辆价值。本人多次与4S店沟通,要求退换车、免费进行全面整备并给予合理补偿或书面道歉,但商家均推诿拖延、拒绝处理。现正式投诉,恳请平台与监管部门介入,督促商家依法履行责任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!
投诉来源:车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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